今天是世界献血者日。这一天除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起了这件事情,就再无别人记起了,包括我们班级去年12月同样去献血的几位女生。哦,没有男生的;男生们听到献血都吓跑了。哈,其实来说,也不怪他们。因其被误解的太多太多了。为什么呢?这就得提到一句很有《孝经·开宗明义》的一句话了:身体发肤受之父母。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?就是说:身为子女者,自己的身体毛发、肌肤等都是父母给予的。

所以就有人说,这个献血是伤身体的行为,估计要么是看了这句话之后的“不敢毁伤,孝之始也”,也可能是对献血有点刻板印象,觉得,“哇,抽走200毫升、400毫升的血走”,之后不听卫健委的劝说,欣然给献血扣上了“伤害自己,祸害他人”的大帽子。

至于我自己在去年12月,自己想要去献血,其实也是——我一直不想要夸大自己,去吹嘘自己有多么多么厉害,这一点在我经历了一些事情之后更是这样——思索了很久了。我甚至在去年发了一篇博客文章,其中就有这段话:“我们学校连学分都不给,给的还只是‘可能 能入团’。但说献血呢,感觉也是特别的 meaningful(有意义的事情)。总之,我还是考虑下吧。”1 可以看出,其实我去年对于这件事情,就已经有点期待了,但是也有害怕。哈,每个人在经历自己没见过的事情的时候,都会有恐惧的。这一点都是大同小异,无论是世界首富还是草民张三。

至于在那天的献血日,我其实也没见过太多事情。唯一一件可以拿出来讲讲的,就是当时护士叫我伸手,一模,就说“那个学生志愿者,给他一碗红糖水喝喝”。我还以为这个红糖水是只有女生经期才喝的呢,但实际上后来一查,男女都能喝的。

我也不会在现实当中十分恐惧,而在文章当中表现自己是很勇敢的样子,这一点也不符合我一直以来的风格。或者说,勇敢这种形容词不是说自己在扎针的时候看着针头进入身体,而是即使不敢看针头,也没有吓得说“不想献血了!!我逃走啦!!!”。但后来,其实也没有什么头晕眼花的事情。我妈妈还给我好多红枣叫我吃,说是补血之用。

生活照常的继续,我有的时候也和世人一样,遗忘了献血两字。可其实直到6月9号,我看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说了,就想写下这篇文章,告诉自己,告诉世人,我会持续这么下去。

其实,人们都知道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,孝之始也”,却不知道“男儿有泪不轻弹”还有下一句呢。而这句,导致无数男生在伤心之时,不敢去表达。

这句话的下一句是:只是未到伤心处。

(966字;2026年6月14日 于上海图书馆(东馆))